时间:2024-08-14
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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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培训机构:
为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增强我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专业性、实效性,我厅组织对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大纲进行修订,现予印发,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大纲(2024年版)》(详见附件)和相关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大纲(2024年版).doc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