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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时间: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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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统一和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共有五章三十二条,主要分“总则、考试、注册、执业、附则”五部分。分别对造价工程师的认证,准入类执业资格的设置,造价工程师的级别分类,以及对造价工程师的职业注册管理制度,住建部等部门对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与监督执行,对批准注册的申请人核发注册证,注册证书及编号、职业印章样式的制作,对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的建立,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和退出机制的建立完善出了规定。其次《规定》还对造价工程师的工作要求,各部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造价工程师进行监督信用评价工作和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继续接受继续教育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对各省市各部门开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及具体的职责分工,一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科目、专业科目的类别分类、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管理及考点设置等方面作出规定。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并需做好保密工作。

此次四部委联合印发的《规定》和《实施办法》还对考试科目、考试有效周期、考试频次、注册管理、执业范围、诚信体系建设等分别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也让广大考生更加了解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考试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