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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印发城管执法队伍“强、转、树”三年行动方案

时间: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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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印发城管执法队伍“强、转、树”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巩固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住建部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继续深化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规范执法行为年(2018年):通过严肃执法纪律,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2019年):通过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2020年): 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上有明显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全社会树立文明规范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的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履行好新时代新使命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引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是加强基层队伍党建。强化基层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配备政治工作干部。

(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借助高校、党校、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定期开展全员培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队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

二是组织岗位练兵。

三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是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三)加强法治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坚持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规范执法制度。

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严肃执法纪律,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禁令。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五)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聚焦影响城市安全、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整治。

一是践行“共同缔造”理念。

二是继续推行“721”工作法。

三是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

(六)强化监督考核。

(七)一是加强执法督察。

二是加强考核评优。

三是拓宽公众监督。扩宽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程序(APP)、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开展行风效能评议,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也是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的重要举措。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费用列入预算,保障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把做好新时代舆论引导工作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大事来抓,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各地要用足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加强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传播正能量。选择一批主题鲜明、符合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城管口号,在主要公共场所进行公益宣传。

(四)强化监督检查。《通知》要求各省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建立健全评估和督察等相关机制,定期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名单书面报告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