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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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计〔2021〕9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第13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暂行办法.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