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2021〕5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根据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安徽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水利厅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2021-2025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