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全文共6章43条。《规章》首先明确了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其次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都作了具体规定。
其中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变化,一是对部门职能进行调整,根据新修改的消防法,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主体由公安消防部门调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是消防设计审查范围略有变化。三是增加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的内容。四是简化了相关办理手续,根据国务院关于精简证明事项的要求,减少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