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建设领域执法研讨会上的讲话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仲亚平副厅长
同志们:
首先很高兴能参加这样一个会,省建设法制协会搭建了非常好的平台。方便同大家交流、学习。本次会议也得到了天长市的大力支持,感谢天长市委金书记、市长出席会议,感谢各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本次会议。刚才共有七家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省建设稽查局的同志也就今年的稽查工作进行了介绍,这样的交流形式和效果很好。在此,我代表省住建厅对大家的辛苦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建设领域执法工作我再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增强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10月3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推进综合执法、强化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等都做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在年初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张曙光副省长也对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各项部署,通过加强建设执法工作,抓好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完成。
目前,全省各市建设执法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是也有个别地市的执法力量难以满足城市建设管理的要求。因此,要充分认识建设执法对住房城乡建设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加强建设执法工作作为住建系统的一项亟待加强的工作,完成好,落实好。
二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即将于今年4月1日施行的《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73号)。一方面要强化协同预防工作机制。也就是建设执法工作要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执法部门要与业务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沟通信息,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形成快速反馈处置机制,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集体讨论机制。去年底省厅印发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建法[2016]297号)要求各地对本单位开展的有关重大执法案件要采取集体讨论决定。执法案件办理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合法,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三、坚持工作原则,找准执法定位
工作原则,一是实事求是,依法执法。执法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要客观公正,经得住事实检验;二是“惩防并举,注意预防” 在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的理念,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影响和损失;三是“服务大局,促进发展” 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执法工作,为当地建设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关于执法工作的定位,《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等主管部门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找准工作定位,依法开展建设执法工作,实现行业依法管理。
四、突出重点,推进执法工作
根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今年的执法工作重点是:
(一)事前事中事后三管齐下,继续规范执法行为。事前要重视制度建设。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及时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在每个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各级建设执法机构根据执法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注意内部工作规则的制订,使执法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正执法、合理执法。事中要坚持依法执法。结合工作实际量化本级行政处罚裁量权(省厅已公布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使执法行为既合法又合理。事后要加强执法监督。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应对行政诉讼、依法履行复议决定及法院裁判,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好执法队伍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廉政教育、文明执法教育,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人员准入退出制度,对违纪违法者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提升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学习培训。今年省建设法制协会继续做好对建设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广泛普及住房城乡建设法规知识,营造良好执法氛围。坚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研讨交流。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让我们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确立的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