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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电波” 搭建房屋交易“安全屏障”

时间:2020-11-30

来源:通讯员 滁州市住建局 李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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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切实保证广大群众房产交易安全,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滁州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在开设网站政策宣传、制作买卖安全告知“微动漫”的基础上,再一次升级宣传模式,与滁州市旅游交通广播、南谯之声广播电台频道签订服务协议,通过驻地广播电台发布房屋交易风险提示,运用“电波”“友情提醒”,搭建起群众房屋交易的“安全屏障”。创新依法行政形式,推进行业乱象治理。

支付定金需谨慎

这里的是宝盖头的”!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作为签约或者履约的担保。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不予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所以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交付定金时都应谨慎考虑,一旦违约,对方有权不退还定金。

楼盘证件要齐全

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五证”不全的房产不要购买。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易造成不能交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不良后果,存在极大风险。

广告宣传辨别

应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或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应谨慎辨别,对于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应当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未写入合同的口头承诺不要相信。

中介选择有门道

买卖二手房,应慎选择中介公司,应选择具有营业执照,并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注意查看中介门店是否有“滁州市存量房网上签约服务点”标识牌,中介经纪人是否佩戴工牌,扫描工牌上的二维码了解该经纪人服务信用信息,如中介机构和人员没有以上标识,请慎重选择,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