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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时间: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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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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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正式对外发布该条例相关情况。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学东及潜山县等相关领导出席了发布会。

   张劲松在发布会上致辞,程春生介绍了《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基本情况,涂高生就贯彻实施《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作了表态发言,程学东作了重要讲话。

   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安徽日报、安庆日报等40家媒体单位,县直有关单位、乡镇,风景区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发布会。

 9月1日,《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将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主要分“总则、规划、保护、利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四十四条。《条例》同时明确了天柱山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其中对政府管理部门所应承担的管理监护责任进行了明确;对农家乐经营者 户外爱好者等应该承担的责任也做了明确规定。

  《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天柱山来说是一件大事、喜事,对风景名胜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天柱山迈上了依法兴旅、依法治山的新台阶,为潜山县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奠定了法规和制度基础。《条例》的实施必将推进天柱山加快形成行政许可充分、统一高效管理、权责一致的管理机制,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天柱山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多方共赢、保护利用并重、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通讯员 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刘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