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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城乡建设局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

时间:2023-07-31

来源: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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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评估2018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阜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立法后实施情况,近日,市城乡建设局召开了评估座谈会,市人大法制工委副主任胡杰刚、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张琼到会指导,阜城三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城南新区建设部门负责人以及市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许存参会并讲话。

会上,市工程质监站汇报了《阜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立法后执行落实情况。该《办法》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阜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服务单位和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工程质量大幅提升,5年来,共有46个项目荣获安徽省工程质量“黄山杯”奖,1个项目荣获“华东优质工程奖”,西湖大道等4个项目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

会中,胡杰刚介绍了《办法》立法过程,指出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要明确市直有关部门之间、市县区层级之间的工作职责。张琼介绍了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定,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技术性、实效性等6个方面,对《阜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科学评估。阜城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行业的专家和其他参会人员,对照《办法》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评估意见和修改建议。

许存要求,建设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监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肩上的责任非常重大,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一要继续开展调查研究,既要注重深入基层现场调研,也要注重对大中小型建筑企业进行全面调研;二要与市司法局等部门保持有效沟通,按规定报送立法后评估报告;三要以《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遵守法规、规范行为,实现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