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A级社会组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会员单位>会员动态

金安区住建局持续推进优化“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

时间:2023-02-22

来源:金安区住建局

阅读:0

字体:[] [] []

打印

分享

六安市金安区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精神,紧扣获得用水用气提升工作,不断改革创新破局,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不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优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费用,促进全获得用水用气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是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办理流程。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金安区住建局积极沟通供水、供气企业,重塑报装流程,实现“用户申请、报装接入”两个环节;明确各项业务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并设置预警提醒机制,提升服务效率,实现通水通气时限控制在3天以内;同时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开通信息共享渠道,目前已实现零申请材料。

二是优化服务一窗办理。完善升级报装系统,实现线上线下水电气联合报装平台,让群众少跑路。供水供气企业与政务服务网对接,设立“水电气报装”联办平台,将水电气分别申请、各自办理的模式,调整为多项业务“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透明公开”的联合办理模式。政务服务大厅按照“首接负责制”原则,保障和提升联合办理服务效能,各水电气企业分别指定服务专员,负责企业内部协调联络、与用户就后续环节中的具体事宜进行服务对接。

三是落实并联审批、减免费用。推动水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办理,实行“一窗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金安区城管局窗口统一受理水气公司线外施工申请,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联合踏勘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占用、挖掘集镇道路审批,临时占用集镇绿化用地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占破路审核等十余项审批事项均实现并联。在修复费用上,金安区始终本着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供水供气企业新报装工商业用户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相关管养单位承担,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