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印发《池州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9月底前完成处置。二是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方责任。三是围绕全面排查、风险识别、隐患处置、巩固提升四个环节,落实“全面自查、基层排查、县级核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制度。四是截止5月20日,全市已排查自建房64916栋(其中城镇自建房4961栋、农村自建房59955栋);排查出有隐患的自建房181栋,(其中城镇自建房30栋、农村自建房151 栋);已整改的自建房24栋(其中城镇自建房0栋、农村自建房24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