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是政府对中低收入(含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据悉,2021年4月份到10月底,亳州市将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租房违规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将对所有公租房(含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和公租房房源进行全面排查,以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
在蒙城县住建局和保障办的领导下,蒙城县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将继续坚持“线上+线下”巡查全覆盖的动态巡查模式,安排专人逐楼逐栋开展入户核查。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对每位租户的人均住房面积、收入、车辆信息等进行动态核查,一旦发现存在违规行为或不符合继续入住条件的租户,该单位将及时汇报至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做到不漏报、不晚报,并及时按规定完成清退工作和上报失信行为,坚决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同时,针对出租公租房的中介机构,蒙城县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和暗访力度,收集不法中介的违规信息,报至房产部门予以惩戒,以切断违规行为的中介纽带。
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对公租房租户的管理,准确掌握每一个承租人家庭成员基本信息。蒙城县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充分利用“技防”手段,对永兴小区76个单元门安装入户智能门禁系统,并已完成人脸识别收集工作。同时,该单位正对公租房小区逐步安装电梯梯控系统,2021年8月底前,公租房小区将全面进行梯控管理,届时,可杜绝非保障人员随意进入楼栋,将有效遏制公租房违规行为的发生。
蒙城县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安徽政务服务网”,核查租户房产是否超标。由于蒙城县部分公租房的租住人员,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已自购房,现住房状况发生了变化,不再符合公租房的条件,但是他们继续占用公租房的资源的情况,工作人员会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的形式,让租户来该中心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对于核实属实的租户,工作人员会给其一段时间进行腾退,腾退期到后,就会收回公租房。
《蒙城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一旦发现保障家庭存在转租、出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的,县住房保障部门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解除其租赁合同,限期腾退其承租的公租房。2021年1月至4月底线上系统核查和线下入户核查,已经查处转租转借违规行为29户。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保障人认为只要未收取租金,将房屋借给亲戚居住是合规的,如永兴小区一王姓租户在外地打工,便将公租房借给侄女居住,并不是保障内人口在居住。被工作人员查实后,蒙城县住房保障部门依规取消其公租房。
对违规公租房转租转借的家庭,将按合同约定收回房屋,取消该家庭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同时对发现中介机构违规从事公租房经纪业务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会与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违规从事相关业务的机构和人员予以从重处罚。
通过加大公租房巡查力度,严查“转租转借”的行动,蒙城县住建局、保障办以及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住房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