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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问答(14)】学习专题

时间: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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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将在哪些方面保护我们呢?

参与答题,了解法律知识。

 

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偷偷用甲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D.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答案:A

解析:共同犯罪人的脱离。本题考查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形态和犯罪未完成形态。《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在本案中,A选项,共犯预备阶段的脱离,需要撤出心理因果力和物质因果力。本案中甲不同意乙配钥匙,直接将钥匙拿走,那么此时即便乙仍去偷车,也不能因为其没有阻止结果发生而认定共犯既遂,此时就只能认定共犯中止。故A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