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AA级社会组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法治宣传

【民法典问答(11)】学习专题

时间:2020-09-30

来源:

阅读:0

字体:[] [] []

打印

分享


民法典将在哪些方面保护我们呢?

参与答题,了解法律知识。

 

单选题

父亲乙带7岁儿子丙到市游泳馆游泳,儿子在游泳过程中不慎溺水,父亲乙不会游泳,没有下水救助,游泳馆设有救护员,救护员甲也没有及时救助。丙最终溺水身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成立不作为犯罪,乙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B. 乙成立不作为犯罪,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C. 甲、乙都成立不作为犯罪

D. 甲、乙都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答案来了,A。

  你答对了吗?本题考查家庭或类似家庭的保护关系以及对保护功能的接管等不作为义务的来源。本题中,丙溺水,并不是只有父母可以救助,游泳馆专设的救护员的职责就在于救助溺水者,所以救护员也有对儿童的救助义务。本题里乙虽然对于丙有救助义务,但是乙由于不具有“作为可能性”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也就是说乙虽然负有作为义务,但由于乙不会游泳而不能履行作为义务,乙因不具有作为可能性而不构成不作为犯罪。救护员甲具有救助溺水儿童的义务,且具有作为可能性与结果避免可能性,甲不救助丙导致丙溺水身亡构成不作为犯罪。因此,A选项正确,当选;BCD选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