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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问答(4)】学习专题

时间: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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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题:
  赵高作为某事业单位负责人,擅自決定将单位周转金1000万元挪用给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自己获取“利差”,中饱私囊。其在代表单位进行大规模采购时,共四次收受对方工作人员送给的27万元。此外,赵高在为单位购买钢材的过程中,采取要对方加大每吨钢材价款并将加大部分予以返还的手段,获得50万余元。关于赵高的行为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受贿罪

B.挪用公款罪

C .贪污罪

D. 挪用资金罪

  答案来了,ABC.你答对了吗?本题考查有关贪污贿赂罪的认定。
  《刑法》第385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赵高在进行采购时,收受对方员工所送财物,构成受贿罪,选项A正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赵高擅自将单位资金挪用给其他公司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选项B正确。《刑法》第382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赵高在购买钢材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构成贪污罪,选项C正确。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赵高是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构成挪用资金罪,选项D错误。 

 

 

看完上面的问答题

 

您对民法典是否有了更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