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印发全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5月29日,根据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的《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印发了全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法治工作实践相结合,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方案》内容安排有:
1.认真落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按照《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共同承担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责任,形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格局。
2.把宪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体学习。
3.将宪法纳入年度执法普法目录,认真组织乡级以上机关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一遍宪法文本,适时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
4.根据法宣办、宣传部等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5.完善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加大宪法方面知识在培训考试中的权重。
6.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各主管部门要结合职能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动宪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7.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国家宪法日前后约一周时间,集中开展宪法系列宣传活动。国家宪法日当天,召开宪法学习宣传座谈会,举办宪法宣誓等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8.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利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新媒体技术开展别开生面的宪法宣传教育。发掘新阵地,在广场、公园、风景名胜区、地铁及公交车站、政府机关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等人流量较大场所,积极利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宪法宣传教育内容。
9.根据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结合第四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围绕活动主题,积极创作相关优秀文化作品,踊跃参加活动。
《方案》提出了有关要求:1.把握正确方向。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2.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措施,抓好推进落实,力戒形式主义。3.增强宣传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4.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宣传部门要及时推动报道各单位开展活动的进展情况,宣传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方案》还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开展活动情况要及时报省住建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