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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3-28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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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围绕法治安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省级层面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全省共举办各类主题面对面宣讲9.5万余场、受众392万余人次,各类主题网络宣讲3.9万余场、受众906万余人次。坚持和加强党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重大事项由省委研究决定。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讨论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出台《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入全国前列。积极参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省6个市县(项目)入选,数量并列全国第二。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办法》,首次组织开展省管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中央依法治国办简报专刊推介我省做法。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从省级层面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动态拓展优化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统一赋予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市县三级部分经济管理事项。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体系建设,公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省级公共服务清单、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持续深化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地图,创新开发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提供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出台《安徽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十大重点行动,我省在全国工商联2022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中从全国第16位提高到第8位,其中,法治环境排名上升到全国第3位。组织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聚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策实施效能和合同协议的按时履行,将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落实到执行行政决策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方面。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围绕“以政府的法治诚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主题作交流发言。

(三)全面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制度供给。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27件地方性法规议案,分别制定、修改、废止省政府规章5件、6件、6件。贯彻落实“放管服”部署要求,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安徽省港口条例》等14件地方性法规、废止《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创新立法征求意见机制,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近800条、收到网络问卷10.2万份。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省级地方标准。全年开展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812件,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省级收到备案登记审核文件632件,准予备案登记631件。

(四)全面夯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础。巩固深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六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完成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为群众和市场主体减免提交证明材料219.24万件次、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0219个。在全省11个设区的市和8个县(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轻罚清单达到236项,联合沪苏浙发布免罚清单21项,全省已累计处理免罚轻罚案件6300余起,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减轻负担达1.3亿元。全省12.7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

(五)全面强化政府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2万余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万余名人民调解员的积极作用,构建“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大调解”格局,建成“百姓评理说事点”1万余个。商会调解组织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五级全覆盖,较早开通省级统一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成安徽法律服务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出台《安徽省政府督查工作实施办法》。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全面提升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能力。各级政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8721案次,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其中,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1585案次,占比19.2%。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034件、受理8747件、审结7985件,直接纠错1153件。

(七)全面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能力。加强法治建设、司法行政事业紧缺和急需的专业人才引进、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加大执法关键岗位、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力度。推进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健全法治人才留皖服务工作机制。加快“智慧法治”建设,推进在用系统优化、升级,融入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各地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不平衡、进度有快有慢。二是少数地区和部门出台的政策延续性、稳定性不够。三是少数地区和部门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还不够严格,有的涉及市场主体权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缺少征求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四是有的地方立法项目操作性还不强,针对性还不够,“千人一面”“上下一般粗”,不能及时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加强,执法公信力有提升空间。六是依法行政能力需要增强,一线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奋力推动法治安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定期调度、整体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开展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深入分析法治环境指标评议结果,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提升。二是强化诚信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强化政府的法人主体意识,践行诚信契约精神,以政府守信践诺赢得群众和市场主体信任。三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利益相关群体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机制,深化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四是完善立法机制。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聚焦地方管理的主要问题,结合立法权限,科学合理确定立法项目,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五是转变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和拓展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六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实施《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制定实施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切实把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贯彻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