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反复,我们个体户这两年生意一直不好做,城管队员们用劝说代替了罚款,很人性化,给我们改进的空间和时间,我也很受教育,今后一定积极配合执法的工作。”近期,固镇路上一店主对庐阳城管温情执法点赞。
近日,庐阳区城管局容貌中心执法队员巡查至固镇路一蛋糕烘焙店时,发现该店在门前擅自架设折叠架、易拉宝等户外广告,现场搭建的广告面积约1平米。执法队员立即进店对店主进行了政策解释,要求其即刻整改。
经查该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但属于初次违法,现场造成的危害后果轻微并能及时改正,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店主签署《安徽省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承诺限期改正,并在今后遵守相关规定,如未履行或再犯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庐阳区城管局容貌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罚可免,不代表责能免。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在免罚清单内时,我们要求执法队员告知相对人违法事项和依据,督促整改并批评教育,相对人当即整改或者以书面形式承诺限期整改后,才可不予处罚。我们用承诺履责代替行政处罚,这也是通过执法领域的变革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据了解,去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今年以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动施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和信用告知承诺制,编制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旨在以法制工作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全社会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与担当精神。庐阳区城管局对于清单内的违法行为采取说理教育、现场普法、规范指导等柔性手段,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可度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