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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时间:2019-07-26

来源: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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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相关要求,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局各相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

方案明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做到准确、及时。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审核责任,在依法作出涉及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对拟作出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方案要求,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减少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行行政执法电子案卷和文字案卷并行,实行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电子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高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促进该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体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该局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积极开展培训宣传,强化督促检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三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