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依据六安市城管局申请,强制执行了该局作出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本案主要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内容建设某房地产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该市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向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了较大罚款。后经过该局催告,当事人仍未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7年7月26日,该局向裕安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行政强制执行申请。2017年8月22日,裕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决。经过法院强制执行,近日对当事人的罚没款已上缴国库,执行完毕。
据悉,这起强制执行案件是目前该局罚没款数额最高的一起案件,有效打击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了依法行政的工作效率,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该案的有效执行为该市规划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