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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住建领域专业 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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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协会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73号)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建法〔2023〕3号)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度不少于60学时的继续教育以及做好暂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要求。着力服务全省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的执法能力提升需要,我会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半年)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

3.行政执法技能、执法职业道德和纪律、执法人员心理健康。

4.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例以及长三角一体化执法协作机制和党性教育等。

二、参加对象

1.从事住建领域法治工作、行政执法及辅助执法人员。

2.需增强住建领域专业法律知识水平的人员。

3.需提升住建领域法治工作业务能力的人员。

4.协会会员和有意愿参加学习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方式

1.请各设区的市级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所属市、县、区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并做好报名计划汇总及报送工作。

2.省直管县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可直接向协会报名。

3.各单位请于 8 30日前,将加盖印章的计划表发送邮箱:517358729@qq.com。

四、相关事宜

1.请各单位填写拟培训地点及人数,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2.对按要求完成学习内容并测试合格的人员将予以记录学时。

3.培训费600 元/人(含资料、授课、场地等),缴费后请及时办理资料领取和发票开具,转账请备注“执法培训

4.对同我会签定《法律咨询服务协议》的单位,将免收1人培训费。

5.为厉行节约,我们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报名计划备制培训资料。未提交报名计划的不再另行安排。

6.有关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7.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或关注协会网站:http://www.ahjsfzxh.com。

联系人:    0551-62878726  

张婷婷  0551-62878836(兼传真)

 

附件:2024年度(下半年)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报名计划表

 

 

 

2024 87

 

 

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县住房发展中心、 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执法机构。

附件 

2024年度(下半年)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培训报名计划表

image.png

(注:根据税务局开票要求,请缴费后将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以及接收电子发票的手机号码或邮箱 ,发送至邮箱:1105937248@qq.com)

建法协〔2024〕2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报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