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城市工作“五统筹”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工作“一尊重五统筹”重要思想,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创一建”工作目标,提高城市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提升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调动各方面推进城市发展的积极性,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4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50号)精神,制定了该方案。
《方案》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发展理念,着力打造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方案》主要任务:一是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实现规划引领行动,实现规划全域覆盖,提高城市工作的全局性。二是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实施规划创新行动和城镇建设提升行动,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三是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作为三大动力,实施城市智慧管理行动、绿色建筑推广行动和特色风貌保护行动,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四是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实施城市生态修复行动和“两治三改”行动,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四是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实施城市共建共治行动,提高各方面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
另外《方案》就保障实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