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部署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日前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2023年在阜阳、滁州、芜湖、铜陵、安庆5市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试点,2024年底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合法性审查机构,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从权限、程序、内容三方面对决策事项严格审查,确保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有效。通过配齐配强审查力量,购买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等方式加强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细化审查范围,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建立健全审查流程,明确审查事项的送审、审查、审签、意见反馈、卷宗归档等各环节程序。
《实施意见》要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或其他负责人+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联动机制。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要支持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乡镇(街道)要保障合法性审查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办公场所,推动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有序开展。
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是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格局、提升基层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基层政府依法决策,服务全省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