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执法权限,建立执法事项清单。以省级指导目录事项为依托,规范填报《(城管)赋权乡镇事项要素梳理表》,将实施依据法律条文具体到条、款、项、目,完善、注明高频、可适用简易程序、轻微免罚办理等要素,对其中每一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基准进行细化量化。党组会讨论明确城管系统可下放执法事项共123项,其中行政处罚119项,行政强制4项,为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夯实基础。
理顺执法流程,指导执法职权承接。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执法规范要求,编制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类别化操作流程图,将复杂的工作程序简明化、便于实际运用,让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做就对”。同时,加大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案件办理流程,执法文书运用,卷宗制作等,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配置基础数据,提供执法路径导航。对市司法局牵头开展且即将启用的行政执法导航系统后台进行基础数据配置,通过添加违法行为及其关键词、执法依据(法律条文)、不同案件的取证手段等,让执法人员简单描述就能快速、精准识别到执法应用场景,按照手持终端语音提示,完成亮证、行政相对人信息登记、取证、权利告知、决定告知、执行等执法步骤,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有效规避人为工作疏漏,提高办案效率。